根据《北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仑文体〔2017〕6号)文件规定,按照相关街道申报,经专家组实地勘察、对所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报区文体局审定后,拟将徐家48号民居(小门村)修缮工程等2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纳入2017-2018年度北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第二批专项经费项目计划(具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北仑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联系人:王昌海 联系电话:0574-26915511
2017-2018年度北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第二批专项经费项目计划表.docx
宁波市北仑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