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根据《北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专项经费使用暂行管理办法》(仑文广旅体〔2019〕41号)规定,经相关单位申报,通过组织专家实地勘察,对所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经区文广旅体局审定,拟将“柴桥”保养维护工程纳入北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专项经费项目投资计划(具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北仑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联系人:王昌海 联系电话:0574-26915511
附件:2019年度北仑区首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表
宁波市北仑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