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的发生、发展与水密切相关。中国有着近30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18000多公里的海岸线和丰富的内陆水域,其中蕴含着种类多样、数量巨大的水下文化遗产。这些水下文化遗产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组建专门机构开展水下文物调查、重要沉船遗址抢救性发掘,同时进行专业人才培养和机构建设等多项工作。“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今天我们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能还不成熟,但是通过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我们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色,逐步由单一的水下考古走向了全面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在理念、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的进步和发展。
专业考古队水下探“宝”
中国目前已形成了一支规模不大、但具有较强能力的专业化的水下考古和文物保护队伍。从1989年国家文物局组织培训第一批水下考古队员起,截至目前共举办了5期水下考古培训班,培养专业人员近百人,最近几年更是以每两年20人左右的速度递增。2010年,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始举办出水文物科技保护修复培训班,培训出的专业人员已成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中坚力量。可以说,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正在走向规范化、常规化。
在强化人才培养的同时,中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也得到了很大增强。2009年9月,根据国家要求,国家文物局依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成立了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全面组织、协调、规划、实施中国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发掘、研究、保护、利用等工作。国家文物局还在广东阳江、浙江宁波、山东青岛等地建成或正在建设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地。除了国家级的专业机构以外,山东、浙江、福建、广东、海南、青岛、宁波、福州等沿海省、市,陆续建立了一批水下考古、出水文物保护修复等专业机构。一些地方还建成了专门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例如广东阳江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重庆白鹤梁水下博物馆、福建泉州海外交通史馆等。这些机构大大提升了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古代沉船陆续“浮出”水面
近两年,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11个沿海省市近海海域、西沙群岛以及安徽、江西等内陆省份的水下文物普查,同时对西沙群岛华光礁海域、福建平潭海域、浙江宁波小渔山海域、山东青岛海域进行了重点调查,发现水下文物点200余处,确认70余处沉船遗址,为摸清中国水下文化遗产的分布规律和保存现状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对于受到严重自然损毁、盗捞威胁的水下文物,我们进行了重点抢救性发掘。例如,广东阳江宋代沉船、辽宁绥中元代沉船、山东青岛明代沉船、福建平潭清代沉船等10余项抢救性发掘工程。其中整体打捞“南海I号”宋代沉船的发掘方式及其饱水环境下整体保护的方法,标志着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技术上的突破和创新;“华光礁I号”沉船遗址的发掘是第一次对沉船遗址进行整体发掘;正在进行的“南澳I号”沉船遗址发掘工作,为明代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和线索。这些工作在有效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深化相关科研工作的同时,也使得我们总结出一套包括水下遗址定位、扰层清理、信息留存、文物提取、出水文物保护与整理在内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操作程序和方法,也积累了一批相对成熟的出水文物保护技术,可以根据质地、类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使出水文物得到妥善保护。
在全面普查、重点发掘的同时,原址保护理念贯穿始终。例如重庆白鹤梁水下博物馆,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它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建成开放的原址、原环境保护、展示水下文化遗产的专业博物馆,它的建成既是中国原址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大胆尝试,也是中国文物事业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缩影和代表性案例。针对盗捞、走私水下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制止,并依法加大了打击力度。近年来,海南、广东、福建等地公安边防部门破获多起盗捞案件。现在,国家文物局正会同相关部门、机构,利用现代技术在沿海部分省份开展水下文化遗产安全监控试点,探索用现代技术进行防范的有效方法和手段。我们还特别注意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例如:2009年5月18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联合报道了重庆白鹤梁水下博物馆开馆的消息;2010年 5月18日,广东阳江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和“南澳I号”抢救发掘工作,再次走进公众视线。我们连续两年在国际博物馆日(5月18日)的当天,通过媒体传播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对全社会逐步普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观念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从单纯考古到全方位保护
中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正在从单纯的水下考古发展为全方位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近年来,水下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和拓展,保护对象日益复杂多样,已经由沉船及船载文物扩展到海上丝绸之路、沿海海防和海战遗迹、古港口、造船厂、沿海盐业遗址等多种类型;工作内容从单纯的水下考古扩展到出水文物保护、巡查监护、执法管理、学术科研等多个领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
其次,中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正在从近海海域扩展到远海海域。由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特殊性,受到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局限,以往中国水下考古的主要工作区域集中于沿海海域。近年来,随着国家投入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技术、人员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有了极大进步,工作水域已经逐步拓展到西沙等远海海域,以及部分内水水域。目前,我们正在论证建造中国第一艘现代化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用船,该船建造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能力。近期,我们的一支水下考古队正在与肯尼亚同行一起,在肯尼亚拉姆岛周边海域开展水下沉船遗址的调查和发掘工作,希望能够为全球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外,中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正在从文物部门单一部门主导发展为全社会广泛参与协作。早在1987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多部委参与的国家水下考古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中国水下考古工作。国家文物局作为牵头单位承担了大部分业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近年来,我们已经与外交、科技、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海洋、海监等多个部门建立了良好的联系机制,在打击非法盗捞和走私水下文物活动、开展水下文物监控、日常巡护和远海水下考古等多方面进行了很好的合作,共同推进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
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古代沉船
目前,我们正在制定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下一个5年规划。我希望能够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即:基本建立法规健全、队伍精干、技术领先、基础扎实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形成由国家主导,以沿海海域为主,适当兼顾内陆水域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格局,实现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要想实现这个目标,就得进一步转变工作重心,全方位推进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当前,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日益多样,工作领域日益扩展,涉及的部门和行业日益增多,仅仅将水下文物调查和重要沉船遗址的抢救发掘作为事业发展的重心,已不能适应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国家文物局将以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支撑,搭建一个开放式的工作平台,充分整合各有关方面的现有资源,凝聚有生力量,集中开展一批具有重大战略和示范意义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如建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监控体系,建成一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地,加强出水文物保护技术研发,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开展中国古代海防工程调查等等。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向公众普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知识,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力量,真正实现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新局面。
中国有句古话:“水本无波,相荡而起涟漪;石本无火,相击乃生灵光。”20多年来,中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终与国际同行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并从中大获收益。从1988年国家文物局首次派出两名学员赴荷兰学习并参加水下考古工作至今,20多年间,中国已先后与日本、澳大利亚、美国、法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就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合作与交流。中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坚定支持者,也一直致力该《公约》早日生效,以更为有效地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控制日益增多的劫掠和毁坏水下文化遗产的活动。面对当前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新情况与新问题,中国将进一步吸收、学习国际同行的先进保护理念、经验、技术,同时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