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海洋社会经济史研究中的“科际整合”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不同分类科学间方法、资料上的相互借鉴、学习,乃至相邻学科间的相互整合,仍是当今人文社会各学科挖掘学术潜力、开创新风气的主要途径。傅衣凌先生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超乎传统史学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将社会史作为考察经济史问题的重要机制,将社会人类学田野调查与比较研究方法引入历史学,将契约文书等传统史学所不致意的材料运用于学术研究。独辟蹊径,给传统学术吹送了一阵可蔚的新风,“发凡起例,反响不绝,由附庸变大国,形成一个流派,对新中国历史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注:杨国桢:《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序》,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
也是为了新史学多元化、多样化的开荒辟壤,希望社会经济史学的丰富和深化,最近杨国桢先生又提出了建立“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框架。“站在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的立场,运用‘科际整合’方法,考察我国沿海地区、沿海岛屿及相关之海洋区域、海外地区的特殊社会经济结构,阐述这一特殊社会经济结构的历史变迁过程和各种经济关系、社会组织的具体形态,揭示海洋社会区域经济运动的规律性。”(注:杨中桢:《关于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的思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2期。)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应是傅先生学术大国新的发展与进步。中国社会历史文化是一个复杂多样的组合体,费孝通先生近年提出的“多元一体格局”就概括了中国历史与现实内在结构的这一根本性质。(注: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1989年4期。)多元文化,可以从许多标准、角度去区分和理解, 海洋性文化与陆地性文化无疑是中国古代和现实人文关系中两个最基本的传统。这两个传统不但是不同民族文化群体的性质差异,更是地理位置差异所缔造的两个完全不同的文化适应形态。换句话说,海洋社会经济同样是社会经济形态的一个基本环节,海洋社会经济史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史总系统中极其重要的子系统。但是,由于我们过去意识形态中强调的“国情”是农业大国,传统史学、包括传统社会经济史所注重的也只是以传统农业社会为核心的陆地社会经济研究,“海洋因素很少被置于观察的视野之内”、“历史学界对于海洋缺乏应有的热情”。(注:杨中桢:《关于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的思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2期。 )即便已经出现了不少对于海洋社会经济的某些单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诸如海外通史、海洋贸易史、海外移民与华人研究等,但还未见站在将“海洋性”作为与以传统农业为核心的“陆地性”并列存在、相互补强之社会经济体系的高度,将海洋社会经济史研究作为一个新的学术整体去建设、完善和发展。
这个新的学术整体,继承傅先生所开辟的借鉴多学科研究方法于学术研究的社会经济史学精髓,更进一步发掘、勾稽传统史学之外的新思维。而且,海洋社会经济作为人文体系的一个特殊环节,它的历史建构更需要这样的多维视野,这大概就是杨国桢先生倡议的“科际整合”用意所在。
海洋考古是当代西方人文社会科学中才出现不久的一个新的学科点,在不断寻求“多维视野”的海洋社会经济史学体系中,海洋考古可以融合、整合成为一个崭新的环节。
二、海洋考古:社会经济史学多维视野的新环节
英国功能派人类学大师马林诺夫斯基(Malinoveski)说, 文化是人类在满足生物性的要求的同时所创造的一个新的、第二性的、派生的环境,为了使有形的文化“环境”得以维持、延续,就同时创造了文化规格,即无形的组织和制度,构成文化的“社会”层面。(注:托卡列夫著:《外国民族学史》第24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 )海洋社会文化也是如此,她是人类在海洋活动中所创造的凌架于海洋自然环境之上的一个新的人文存在,既包括船舶、港口、码头、栈桥、海洋贸易物品、海上移民等有形的海洋文化“环境”,还有约束海洋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与政策、体现海洋人文传统的习俗与族群心理倾向等无形的海洋文化层面。海洋考古(Maritime/Marine Archaeology)就是通过调查、发掘和研究古代人类从事海洋活动之有形的物质遗存,进而探讨遗存背后的海洋社会经济与文化等无形的层面。
从理论上说,海洋社会文化活动不仅在水下、而且在陆上都有遗存,西澳大利亚海洋博物馆馆长吉米•格林(Jeremy.Green)指出:“陆地上发现的古代沉船虽不出于海洋,也不用水下考古,但却属于航海或海洋考古学。”(注:Jeremy Green: Maritime Archaeology——A Technical Handbook.ACADEMIC PRESS LIMITED 1990.)但在实践上,水下调查技术在海洋考古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已成为海洋考古方法的标志。因为:第一,海洋文化遗存主要埋藏在海底,因此水下技术对于海洋考古来说具有特殊的重要性。第二,随着常规潜水技术的发明,水下技术也主要是应海洋考古、特别是海底沉船考古的需要而产生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的水下考古专门技术也主要是被运用于海洋文化遗存的调查与发掘中。由于水下技术的限制,海洋考古成为考古学中最年轻的分支。从人们对海底神秘沉船的关注,到现代潜水考古技术方法的产生,海洋考古在西方地区经历了漫长的学术探索过程。
在上古希腊,采绵人用阐单的空气袋发现了地中海底沉船;1446年,阿伯蒂(Leon Battisat Alberti)试图对意大利内米湖(Lake Nemi)中传说的两艘罗马“沉船”进行打捞,但失败了;1535年,德马基(F.Demarch)用木制面罩潜到遗址上, 对其中一艘沉船进行结构与布局的详细调查。19世纪中叶,随着近代考古学的产生,考古学家更加关注海洋文化遗产、特别是沉船遗存的调查。1863年,恩格哈特(C. Engelhart)在丹麦的斯列斯威格(Schleswig)沼泽地中发现了4世纪的“尼达姆(Nydam)”号沉船,并按陆地考古的方法进行发掘和记录; 在丹麦的奥斯塔特(Aostad)等地的沼泽地中也不断发现9 世纪北欧海盗的维金船(Viking Ship)。但由于潜水技术的限制, 考古学还无法真正扣开通向海洋的大门,更不用说透过这些萌芽阶段的“海洋考古”作海洋社会历史的学术研究。
本世纪开始,头带硬盔的原始重潜技术应用于沉船遗址调查。1900年,在克里特岛与希腊大陆之间的安提基希拉(Antikithera )附近海底,发现了运载大理石雕像和青铜雕像的中世纪沉船,希腊政府组织海军进行打捞;1907年,伦敦文物协会雇佣专业潜水员,对肯特郡赫尔纳湾的一处罗马沉船进行调查。40~50年代是海洋考古发展的关键时期,法国水兵库斯托(Jacques Cousteau)负责的小组发明了自携式水下呼吸器(SCUBA),即常规轻潜, 为包括考古学在内的水下科学探索提供了最基本的保证。1952年,库斯托调查并“发掘”了马赛附近大康格卢岛(Le Grand Conglou)海域的一处古希腊时期贸易沉船;该小组的另两名成员菲利普•泰莱芝(Philippe Tailliez )和弗里德里克•杜马斯(Frederic Dumas)也一直坚持在地中海海域寻找古代的沉船遗址。1959年,瑞典国王动用1200名潜水员,将著名的“瓦萨”号战舰打捞出水。但由于这些军人潜水员缺乏考古、历史知识,他们的工作还不能算是真正的海洋考古,真正科学的海洋社会历史研究也是极为有限的。
60年以来的轻潜技术被专业考古学者用于沉船考古、专业历史、考古学者亲临水下,标志着水下考古的诞生。1960年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考古教授乔治•巴斯(George Bass )应邀对土耳其的格里多亚角(Cape Gelidonya)海域古典时代的沉船遗址进行发掘,这是考古学家第一次亲临水下,从此海洋考古在世界范围广泛开展,方兴未艾。1961—1964年间,巴斯和他的学生们又发掘了土耳其海域的拜占庭时期沉船亚细•阿达(Yassi Ada)第一遗址;1967—1969年间, 他们又发掘了拜占庭时期的亚细•阿达第二遗址;1967年,巴斯领导来自10多个国家的40 多位考古学者发掘了塞浦露斯的卡伦尼亚(Kyrenia )沉船遗址。1973年,巴斯任德克萨斯A&M大学航海考古研究所所长;1977年起, 该研究所对土耳其的斯泽•利曼(Serge Liman)地区的一艘11 世纪的沉船进行发掘;1966年,巴斯出版了权威的《水下考古学》一书。在英国,1964年成立了“航海考古学会”,该学会编辑出版《国际航海考古与水下探索杂志》;1965年英国调查设得兰群岛外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雷夫德(De Liefde,1977)”号沉船。1967—1971年间,女考古学家玛格丽特•鲁勒(Margret Rule)主持发掘都铎王朝的著名战舰“玛丽•露丝(Mary Rose)”号;此外,在黑斯廷斯(Hastings )海域调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阿姆斯特丹”号,布拉斯基特海域和拉卡达(Lacada)海域的西班牙无敌舰队“圣玛利亚•罗莎(Santa Mariade la Rosa )”号、“希罗娜(Girona)”号等。在澳大利亚,1973年,吉米•格林在西澳海域连续负责发掘了1629年沉没的“巴达维亚(Batavia)”号,1656年沉没的“费居德•德雷克(Vergulde Draeck)”号和1727 年沉没的“泽维克(Zeewijk)”号等东印度公司沉船进行调查发掘。 中北美洲的水下沉船、特别是满载金银财宝的西班牙战舰长期吸引着商业打捞者,最近各国通过了水下文物的立法,使沉船调查发掘成为考古工作的一部分。在美国,有独立战争时期著名的“捍卫”号的发掘;在加拿大,有法国战舰“马肖尔(Machault)”号的发掘等。(注:基思•麦克洛利:《海洋考古学》,海洋出版社1990年。)巴斯在开创水下考古之前就是对于地中海古典历史文化卓有研究的专家,他在格里多亚角等沉船遗址的发掘就是为了弥补古典文明史研究中单纯文献史学的不足;吉米•格林从事水下探索的目的更是为了研究船舶技术发展史、东印度公司航海史等海洋经济文化史课题。作为考古学的一个新领域,海洋考古从一开始就被置于海洋社会历史与人文研究的学术宗旨上,而不是捞宝、好奇或其它。
中国的海洋考古也有一个从陆上走向水下的过程。建国以来在一些沿海省份陆续发现了一些因埋藏地点淤积成陆而得以在陆上发掘的古代沉船,如福建连江敖江的西汉独木舟和泉州后渚的宋代海船,浙江宁波东门口的宋元海船,上海嘉定和南汇的两处宋船等,其中泉州和宁波的沉船规模最大。(注:张威:《辽宁绥中元代沉船调查述要》,《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总第二十四期,文物出版社1995年;吴春明:《中国沉船考古的新进展》,《东方博物》第一辑,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由于技术力量和资金的限制,我国的考古学迟迟未能从陆上延伸到水中,无暇顾及水下沉船这一海洋考古学的主要领域。1985年,英国捞宝商米歇尔•哈彻(Micheal Hartcher)在中国南海海域盗捞到一艘清乾隆年间沉船,船上的航海日志证实该船是1750年驶离广州往荷兰途国中沉没的。哈彻从船上获得15万件青花瓷器和125块金锭, 并公然在阿姆斯特丹拍卖3000件瓷器获得3700万荷兰盾,震惊了考古界。(注:杨林:《严格执行水下文物保护条例,努力开创水下考古工作新局面》,《水下考古通讯》第4期,1990年。 )这一偶然事件促成中国政府决心改变水下考古无力开展和海洋文物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1987年在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中心和国家文物局的协调下成立了“国家水下考古协调小组”,1989年国家文物局委托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Adelaide Univ.)举办了首届水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班,闽、粤等省的11 名学员参加了学习并获得国际水下联合会(CMAS)的专业证书。就是依托这支队伍,近10年来相继在福建连江定海、广东台山川山岛、辽宁绥中三道岗等海域调查发掘出一批宋、元、明时期的重要沉船资料,标志着我国海洋考古工作的真正开始。
国内外这些海洋考古工作的初步开展,揭示的只是难以计数的海洋文化遗产的极小部分,但这些开拓性的工作所获得的沉船文物已经充分显示了该学科的无限魅力,也初步展示了她在海洋社会历史与人文科学研究中的巨大潜力。
三、海洋考古对于社会经济史学的贡献
当代考古学的新发展已经越来越突破了仅仅发掘、整理研究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有形的“物质文化遗存”的不足,开始重视遗存所体现的古代社会经济与文化课题。作为考古学发展的一个新领域,海洋考古在不断发掘人类海洋社会文化活动的物质遗存如沉船、港口遗迹、海交史迹等的同时,也十分重视这些物质遗存背后所隐藏的海洋社会经济与文化形态。考古学作为广义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已经为近现代史学的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也应大力地推动海洋考古对于科际整合中的海洋社会经济史学研究的贡献,挖掘海洋考古的主要学术领域于海洋社会经济史学研究的潜力。
由于古代人类海洋活动是多方面的,因此海洋考古的学术领域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主要包括沉船考古、海港考古、海洋聚落考古等三大领域。它们对于海洋社会经济史学都是有为可作的。
(一)沉船考古:发掘海洋社会经济史的特殊档案
船舶是世界上一切海洋文化的主要载体,沉船考古是调查、发掘、研究古代沉船实物及相关的遗存的海洋考古分支,对象是一切古代沉船实物,包括不同埋藏环境(水下、淤积陆地等)中的沉船。随着我国中古、近古航海时代的不断推进,在环中国海、主要是东南海沿海遗留了许多汉唐一明清不同历史时期的沉船遗存,据不完全统计达2000艘以上,成为海洋考古的一大特色。
沉船考古上已经得取许多著名的成果,如格利多亚角等多处地中海古典时期沉船、瑞典“瓦萨”号沉船、韩国新安元代沉船等。(注:基思•麦克洛利:《海洋考古学》,海洋出版社1990年。)在我国,1974年在泉州后渚淤陆地调查、发掘的宋元时期沉船实物与船货,在我国陆地考古中开创了大型沉船考古的先例。1978年,宁波东门口的码头遗址中找到了一艘元代木船的残体,与泉州沉船、韩国新安沉船结构相似再现了中世纪远洋木帆船的形态特点。1990年以来,福建边江定海发现多处宋元明不同时期的沉船,如白礁一号沉船的宋船龙骨和大量瓷器白礁二号的明船青花瓷,都展示了这一时空海上交通繁忙的景象。1992年以来,在辽宁绥中三道岗的渤海海域,一艘满载磁州窑瓷器和外销铁器的金元时期沉船船货也被逐步揭示出来。而广东台山、南海等地也有多处元明时期的沉船得以调查,并正投入发掘。(注:同⑧,及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泉州湾宋代海船发掘与研究》,海洋出版社1987年;宁波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宁波东门口码头遗址发掘报告》,《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文物出版社1981年。)它们就象一卷卷内涵丰富的海洋历史档案的发掘,扩展了海洋社会历史研究的新资源和新领域。
大海扬帆依托的是一定的航海技术,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族文化差异和发展阶段差异,不同时空人类的航海技术状况就不同,多样的航海技术史是海洋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航海技术的具体内容包括船舶形态与结构的发展、远航技术的提高与航线的拓展等。沉船实物是揭示船舶形态与结构发展的主要依据,如泉州后渚、宁波东门口的元代木船与绥中金代沉船形态的差异,反映的就是我国古代南北方不同海域适航船的差异。不同水域沉船遗址的发现,也是了解先民开辟远征航线的依据,如泉州沉船附着物上的南洋水域贝类的发现成为该船航海东南亚的证据;西沙海域六朝以来沉船、沉物的发现,就可以确定我国早期航海家以跨越南海的离岸航线代替环绕北部湾沿岸航线的年代上限。
海洋经济文化活动是海洋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主题,沉船考古资料对于建构海洋贸易史、海洋交通史、海内外移民和开发史等海洋社会经济环节都是不可多得的。古代商船考古的主要发现是沉船船货,是说明外销的或舶来的物质文化史、贸易史、经济史的直接证据,如地中海沉船主要内涵陶瓷文物对于古外销陶瓷史的研究等。通过沉船文物中涉及船货的外销地区、舶来产地的探讨,还可以间接地研究海洋交通史、海内外移民开发史,如沉船文物于“海上丝路”、华人开发东南亚的历史研究等,都是不可忽视的。
受只强调物而忽视人的传统考古影响,以往的海洋考古学者也很少关注船上社会的考察。实际上,在以商船为主的古代沉船中,船上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是海洋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船上社会涉及阶级、血缘、宗教等各种社会因素,可以不同程度地反映在沉船的内在结构和遗物构成上。如某些遗物数量、技师的空间分布上的差别可以反映船上的等级社会关系,船员用具、赌具、酒瓶等内容说明的是以特定文化为背景的船上社会生活面貌。船上社会涉及阶级分类、血缘关系、宗教内涵等各种社会因素,这种关注物质文化背后的社会、经济、文化现象的取向是考古学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二)海港考古:探索特定时空海洋社会经济体系的中心
海港是古代船舶停靠、装卸货物、避风的重要设施,还是以海港为集散地的海洋社会、经济、文化体系的中心,以及海洋交通文明史的起迄点。海港考古,就是对古代港口、码头、锚地等泊船设施及相关遗迹的调查、发掘与研究,它是海洋考古的重要内容。考古学所揭示的古代海港发展史同样拓展了海洋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视野,对于海洋技术史、对外贸易史、海洋交通史等海洋社会经济史各子课题的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海港遗迹既存在于陆上,也见于水下。如黎巴嫩、突尼斯原始港口遗迹,都是陆地考古上发现的重要港口遗迹;而因地震破坏而沉入海底的殖民时期中美洲牙麦加港口城堡的调查,(注:基思. 麦克洛利:《海洋考古学》,海洋出版社1990年。)则是水下考古的发现。
我国的海港考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不系统的成果,如泉州后渚港、安海港、漳州月港史迹的初步调查,宁波东门口宋元码头的试掘,以及主要集中于泉州港的海外交通史迹研究等。(注:同上《泉州湾宋代海船发掘与研究》;及《安海港史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1989年;庄景辉:《海外交通史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7年。)除了田野工作上与沉船考古一样须关注湮没于水下的港口史迹外,在学术研究上我国的海港考古在宏观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一系列潜力。首先,必须在个案海港考古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环中国海的宏观角度,各地的海港史迹应置于中国古代海港发展的全时空体系中考察,把握个案海港在海洋社会经济全史中的地位。其次,个案海港考古应克服象迄今泉州港研究中割裂个别海交史迹的不足,将系统的港口及相关史迹作为一个海洋性的社会经济文化系统对待。具体讲,码头及相关航运设施是海港社会经济文化的龙头,应全面调查泊船、航标、仓储、市舶管理等一切与港口储运有关的考古遗迹,复原古代海港的系统面貌。道路与疏港系统是海港社会经济文化体系的有机构成,将港区内部的道路、桥梁网络和连接经济腹地的道路、驿站等作为支撑港口作的系统设施来研究。海港区的石刻、墓葬、寺庙等人文史迹虽不是海港设施本体,如泉州港的祈风石刻、清净寺、伊斯兰圣墓等却同样是海港为中心的海洋文化活动的直接和间接结果。最后,海港不是一个孤立的文化存在,海港以外的许多与海洋文化有关的遗存与海港考古密切相关,甚至在我国以东南沿海地区为中心的多数古代海洋人文也都是不同历史时期中心海港城市的海洋文化辐射、影响的结果,如东南地区的古代陶瓷文化实际上就是一部逐步发展、繁荣的以销行海外为特点的海洋性陶瓷文化体系,不能脱离特定的海港与海外交通线发展史的研究。
因此,如果我们将海港考古置于以海港设施为龙头的海洋社会经济系统的高度、以东南中国为中心的环中国海的宏观视野中,系统挖掘海港考古的学术潜力,这一海洋考古的重要分支作为我国海洋社会经济史研究有机组成部分的学术价值将越发突显出来。
(三)海洋聚落考古的潜力
大海扬帆只是人类海洋活动的重要内容而不是全部,因此除了沉船、海港等航海史迹之外,海洋考古还有更广阔的学术领域,海洋性聚落的考古发现与研究就是其中之一。
在地球上,陆地面积不及海洋面积的一半,但应该说人类(特别是早期)的聚落行为主要是大陆性的,海洋性的聚落活动史是见于沿海地带,这些聚落活动的特点是沿海岸活动,靠海洋为生。海洋性的聚落遗迹广见于考古发现,如我国沿海地区史前考古中常见的贝丘、沙丘遗址应主要就是这种海洋性的聚落文化遗存。由于生态与文化的延续性,以贝丘遗址为特点的海洋性聚落文化中的一些还从史前时期延续至很晚的历史时期。(注: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等:《1992年福建平潭岛考古调查简报》,《考古》1995年7期。)由于海陆变迁等原因, 这类海洋性的聚落文化不仅见于海岸上,也开始发现于海底,如山东长岛海域的岳石文化遗存、福建东山海底更新末期的人类与哺乳动物化石地点等(注:尤玉柱:《东山海域人类遗骨和哺乳动物化石的发现及其学术价值》,《福建文博》1988年1期; 俞伟超:《十年来中国水下考古学的主要成果》,《福建文博》1997年2期。)都是重要的线索。
海洋性聚落考古也可以纳入海洋社会经济史体系之中,在宏观的视野上,较大时空内的海洋聚落遗迹,体现了海洋性社区文化形态结构、发展过程,是海洋社会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聚落考古是本世纪后半叶在西方兴起的考古学研究领域,是考古学发展新阶段的标志,海洋性聚落考古的田野工作也随着水下考古技术的完善而处于起步阶段,从学科发展的长远设想看,她有望成为下一世纪海洋考古及海洋社会史研究发展、完善的新增长点。
在传统史学看来,海洋性人文资源主要见于各类官私文献和民间口碑中。但是如果考古学积极主动地参与,历史学也作出需要考古学参与的姿态,实践海洋考古与社会经济史学的真正整合,那么海洋社会经济史的学术园地必将更加繁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