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根据《北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专项经费使用暂行管理办法》(仑文广旅体〔2019〕41号)规定,经相关单位申报,通过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经区文广旅体局审定,拟将北仑区文物保护点阳山庙修缮工程(三期)、“三普” 点群力南49号曹氏民居修缮工程纳入2024年度北仑区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专项经费使用项目计划(具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北仑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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