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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也有“独家档案”——北仑区完成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编制
发布时间:2021-12-21 09:13:29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北仑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于去年启动了区级文保单位“四有”档案的编制,经过初步编制与数次修正,档案于近日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

  文物的“四有”档案是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的资料。编制文保单位记录档案是文物保护最为基础的工作之一。真实、科学的记录档案既是传递文物信息的重要工具,也是判断文物价值的重要依据,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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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月15日召开的北仑区区级文保单位“四有”档案编制验收会上,与会专家对“四有”档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意见。专家认为,云雩庙后大殿等9处北仑区区级文保单位记录档案主要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著录规范,并按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档要求编制,内容比较全面,资料基本完整,格式符合规范,研究相对深入,总体符合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相关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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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北仑区的文物保护工作持续走在全市前列,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不断得到夯实。今年初完成了全区72处区级文保单位(点)“两划”范围的划定与公布,年中发布了智慧文保系统为文物日常的监测管理添加助力,此次区级文保单位“四有”档案的建立更为今后文物的长期科学保护和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